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,建立客观、公正、科学的评价和竞争机制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树立正气和榜样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“优秀教师称号”为学校最高荣誉称号。
一、评选范围
全体在岗教师,突出本学年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师。
二、评选频次及时间
每学年评选一次,新学年初对上学年教师工作进行评比并表彰奖励。
三、评选人数
一般按上学年教师总数的20%确定优秀教师表彰人数,由本人申报、教研组按分配的名额推荐。
四、评选原则
1.坚持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优先,突出业绩,师生认可度高的原则;
2.激励性原则;
3.同一年度内,一般与优秀班主任、先进工作者、先进值周教师等不重复,两年内优秀教师不重复的原则;
4.从严评选,宁缺毋滥的原则。
五、基本条件
1.热爱教育事业,教育思想端正,工作踏实,热爱礼县白河农业中学;
2.为人师表,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学年内无违纪行为,没有受到学校及上级单位处分(所受处分必须在学年内已超过相应时效并取消);
3.刻苦学习,勤于思考,教学上有创新精神,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,作业批改率达到总课时数的80%以上,教案备课率达到总课时数的70%以上(授课两科以上教案编写率平均达总课时数的60%以上),校本学习(培训)达到良好(以学校认定为依据);
4.遵守法纪,纪律性强,每学期签到率达到80%以上,考勤制度规定的特殊假除外,累计请假不能超过5天(以学校考勤为依据);
5.学生满意率达到优秀(以学校组织的学生民主测评为准);
6.教学成绩突出,校内考试中,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或同学科有较大提高,同类排名不能成为最后一名;任教学科在本学年内参加县级及以上统(中、高)考的,统(中、高)考学科成绩排名进入全县学校总数的2/3名次以内。
六、业绩条件
1.本年度内,考试综合成绩评比在同级或同类学科中排列名次第一,全县统考中,名次在同类学校(同学科)中处在前三分之一以内;
2.超标准课时量在3节以上的;
3.教案编写率达总课时数的80%以上(授课两科以上教案编写率平均达总课时数的70%以上),书面作业布置率和批改率达总课时数的80%以上(以学校检查学期最终通报为准);
4.参与各级各类课堂教学技能大赛或课题研究,且成绩突出(以获奖证书和鉴定书为依据);
5.近3年内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以上论文至少1篇或2年内县级以上教研论文评选获三等奖以上2次,近两年内学校活动单项奖3次(优秀班主任和工作者除外);
6.积极参与学生辅导工作(技能、学科和体育竞赛,各级专项比赛或征文活动,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),且成绩突出;
7.积极为学校各项管理和改革出谋划策,学校采纳且成效突出;
8.本年度内在上级检查中为学校争得荣誉1次;
9.近1年或2年内承担学校安排的额外工作并出色完成任务1次(按任务大小确定);
10.在近6年内连续担任过班主任,班级管理效果良好;
11.本学年内有一学期以上是是全勤的;
12.刻苦钻研教学业务,在教育思想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,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、风格,其教法在校内形成良好影响并进行推广的;
13.有其它方面给学校做出重要贡献和事迹突出的。
以上10条中,具备第1条的,其它项符合2条可申报学校优秀教师。不具备第一条的,其它项符合5条可申报学校优秀教师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申请评优的教师需要向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礼县白河农业中学评优申请表;
2.推荐为校级优秀教师评选者,向评选小组实行书面述职,报告工作实绩、对个人客观评价和今后努力方向,然后确定评选结果;
3.校级优秀教师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,作为教师职称晋升、岗位聘任、评选校级以上优秀、年度考核评优等重要依据之一。
八、附则
本办法从 2021年秋季学期起试行。